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》的规定,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,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3月20日,我局对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(以下简称盐田公安分局)送审的盐田坳派出所补漏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。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,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。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、账册、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。盐田公安分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。
一、基本情况
盐田坳派出所补漏工程项目经深盐发改投〔2015〕167号文批准立项,计划投资107万元,资金来源为区财政,项目建设单位是盐田公安分局。工程于2015年12月10日开工,2016年6月16日通过竣工验收,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。
二、审计结果、跟踪审计情况和审计评价
(一)审计结果
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1,059,237.65元。经审计,审定金额为1,027,732.57元,本次决算审计核减31,505.08 元,核减率2.97%,详见附件。其中:该项目建安投资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结算金额1,022,450.13元,建设单位初审金额974,334.97元,审计局审定金额942,829.89元,核减31,505.08元,核减率3.23%。
(二)跟踪审计情况
在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过程中,完成工程预算审计一项,出具预算审定书一份,审定金额851,726.32元。
(三)审计评价
审计结果表明,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,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,工程资料齐全;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,会计资料完整,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;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,该项目计划投资107万元,实际投资102.77万元。
三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
(一)结算价超合同价13.37万元
本工程合同价为80.91万元,建设单位送审结算金额97.43万元,我局审定金额94.28万元,结算价超合同价13.37万元,超幅16.52%。超合同价的主要原因是设计变更增加宿舍内墙翻新、天花乳胶漆等内容导致投资增加。
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,完善施工图设计,尽量避免发生较多设计变更导致结算价超出合同价。
(二)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
该工程合同工期70天,于2015年12月10日开工,2016年6月16日通过竣工验收,实际工期190天,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120天。
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项目工期管理,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并组织竣工验收。
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
2017年3月24日